为使新晃侗族自治县环城东路桥梁命名及楹联更加科学合理,彰显地名文化底蕴,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环城东路桥梁(原吊桥)的名称及楹联予以征集,共征集桥梁名称1个、楹联1副,敬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桥梁为斜拉桥,桥跨布置为2×57.3m连续钢箱梁,两侧设置钢楼梯连接现有塔楼,桥梁全长:125.536m,桥梁全宽:0.45m拉索区+0.15m护栏+3m人行道+0.15m护栏+0.45m拉索区共4.2m。
二、征名征联要求
桥名及楹联须符合新晃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能够反映该桥的特点,文字精炼、语义优美、朗朗上口、便于记忆。
1.桥梁命名:字数以3字为宜,即“XX桥”。如另有构想也可投稿,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
2.桥梁楹联:作品单联字数要求7-11字,包括上联、下联及横批;应征作品应符合《联律通则》,新旧韵均可,但不得混用,新韵需注明。
3.作者在征稿中对桥梁名称、楹联的含义需附简要文字说明(300字以内)。
4.征稿时间: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
5.征稿对象:社会各界人士。每位作者限投桥梁名称2个、楹联4副。
6.投稿方式:请将拟好的桥梁名称及楹联含义同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信件、电子邮件(邮箱:372809169@qq.com)等形式提交,或者直接送达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3办公室,不接受以电话形式提交的作品。
三、评选办法
1.组织机构: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专业人员评选。
2.奖励办法:
桥梁名称:被选用的奖金800元,并享有冠名权。
桥梁楹联:被选用的奖金1200元,并享有冠名权。
四、征集声明
1.投稿人需保证稿件为原创首发,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出现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2.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组织单位拥有征用作品的全部完整的所有权。即所征用的桥梁名称和楹联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
3.以信件形式提交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现有桥梁名称不予采纳。桥梁征名如遇相同名称的应征作品被采纳,以收集方最先收到的作品确定征用方。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浩
联系电话:0745—6267123
邮寄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太阳坪路12号(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1日
来源:征集网